【非洲物流知识】免抵退税计算办法的原理是什么
问:我们是进料加工复出口企业,生产子午线轮胎,适应免抵退政策。计算退税:①当月留抵时、退税(留抵、退税小者)、同时纳税申报表中退税额冲减留抵额;②当月缴税时、免抵、纳税申报表中不体现免抵部分。退税同时减少留抵、免抵又不体现抵减,有点想不通、它的原理是什么?
答: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免抵退税办法,另一种是先征后退办法。免抵退税办法中的“免”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说得更通俗一点,那就是在出口的时候,不存在销项税额这个概念。出口的货物是要消耗原材料的,原材料是有进项税额的,出口销售免税,不存在销项税额,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这些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这就是“抵”。“退”是指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内销的销项税额时,应纳税额为负数,形成期末留抵,“期末留抵”和“免抵退税额”(为出口额X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比较,退税额为两者的数额较小者,免抵额=免抵退税额-退税率。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就会减少,从而增大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所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在贷方。
免抵退税办法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的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先征后退办法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生产企业先征后退办法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税率
总结:实行先征后退办法是增值税征税额缴纳得多,退税额退得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是增值税征税额缴纳得少,退税额退得少;理论上说,免抵额就是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与先征后退办法相比少缴纳的增值税额。